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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市检察院携手市妇联举行“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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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法治头条陕西讯高裕峰 王涛春风化雨沐新枝,法治护航花正开。近日,榆林市检察院携手市妇联组织部分县市区检察院共同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春出席,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任学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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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市总工会、团市委、榆林市委党校、榆林学院等单位和团体组织有关负责同志,部分致力于妇女权益保护的专家学者代表共20余人参加,旨在通过案例分享、座谈交流等形式增进了解,凝聚共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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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榆林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巧玲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通报了检察机关在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司法救助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与会代表围绕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问题,广泛交流了看法,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榆阳区检察院殷壮壮、神木市检察院闫丁毅、府谷县检察院邬晓娜、定边县检察院乔艳妮、清涧县检察院曹露露以讲故事的形式分享其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靖边县检察院高敏以案释法提醒广大妇女儿童提高预防侵害的能力;横山区检察院高慧交流了其单位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工作经验,与会人员从中感受检察履职成效和检察温度。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春表示,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与检察机关目标一致、工作互融,我们使命在肩,需责任共担;随着社会发展,妇女生产生活方式日益多元,利益诉求多样,受“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面对挑战,我们需密切合作;妇联组织除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外,还肩负着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职责,希望未来能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对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中,与检察机关资源共享,取长补短。

榆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表示,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大格局中,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携手努力,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将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发布的《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全国妇联与最高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为起点,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妇女权益案件,加强涉妇女权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对涉案困难妇女进行司法救助,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妇女群众。

活动现场,大家在讲解员的带领下,观看了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主题展览,以图文形式直观了解检察机关协同各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举措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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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说:

“今天的参观让我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第一次走进检察院同社会各界交流探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让我受益匪浅,将会进一步关注并多多宣传。”

“此次检察开放日像桥梁和纽带一样,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妇联将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妇女儿童、社会动员力强的优势,广泛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榆林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托妇联作为妇女“娘家人”的优势,携手社会各界为广大妇女儿童纾解急难愁盼,构建“检察+妇联+N”保护新模式,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共筑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治屏障。

检察官提醒您

如发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线索,请积极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及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举报,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来源:榆林检察院

责编:王芳玲

编审:杨海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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