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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彬州检察院:守住人民群众“粮袋子” 做好“检护民生”

法治头条陕西普法

05-08

法治头条陕西讯李晓静为深入开展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民生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彬州市检察院依法公诉了一起偷盗粮食案件。

2023年8月初至12月初,被告人李某某流窜作案,在陕西彬州市各镇及甘肃正宁等农村地区,使用破坏钳等工具,以破坏门锁、脚踹等方式进入村民家中盗窃粮食和其他财物,累计作案数十起,盗窃粮食上万斤,变卖得赃款2万余元。彬州市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为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彬州市检察院联合侦查机关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以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退赔了部分损失,同时积极主动展开释法说理工作,促使部分违法收赃人对群众损失予以补偿。

下一步,彬州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犯罪,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运用法治“力度”不断提升民生“温度”。

检察官在此温馨提示,请广大群众长期外出时切勿在家中存放贵重物品,对于粮食等财物,及时变卖或保存在专门的经销站点,外出时尽量加固门窗,使用安全性能较高的门锁,有条件的可以安装监控设备,一旦发现家中被盗,应及时报警,避免遭受额外损失。

来源:彬州检察院

作者:何大强 黄娅娟

责编:王芳玲

编审:杨海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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