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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铁中院在宁陕县巡回审判并组织“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生态保护公益活动

法治陕西

04-21

法治头条陕西讯□焦欢欢 通讯员 张晓邦“……我们明白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海拔2000米以上秦岭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频繁组织大量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不仅破坏了当地的植被土壤、侵扰了动物的栖息繁衍,而且给秦岭核心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严重损害…… ”四被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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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西铁中院)在案发地宁陕县广货街组织巡回审判,对四起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责令四被告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分别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5000元、6500元、5000元、4600元,要求四被告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这是继西铁中院在子午峪保护总站、西北政法大学巡回审判后对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系列案进行的一次集中审理、集中宣判。西安市秦保局、宁陕县有关行政机关、志愿者、周围群众、媒体记者共100余人“零距离”观摩了案件庭审。

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至12月,四被告多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APP等网络媒体发布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招揽广告,以提供车辆、规划路线、向导带队等噱头先后组织了180次5000余人进入箭峪岭、东梁、光头山等秦岭核心保护区进行登山、穿越活动,给秦岭核心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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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防止四被告继续组织秦岭核心保护区非法登山、穿越活动,前期,西铁中院依据申请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陕西铁检分院)申请,对四被告作出了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的禁止令,依法在四被告公司住所地,及广货街、牛圈沟、蒿沟等“驴友”较为集中地方张贴,起到了良好的监督警示效果。

为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贴近群众的便利条件,汇聚环境保护合力,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向心力”,庭审结束后,西铁中院联合陕西铁检分院、西安市秦保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宁陕县法检两院、安铁法院、秦岭南麓检察院、长安区秦保局、广货街镇政府、环保公益组织、周边群众举行“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生态保护公益活动,深入广货街镇蒿沟村附近的秦岭山区实地巡察,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乱砍滥伐、毁林挖草等违法犯罪活动,森林火灾应急管理、病虫害防疫相关制度落实是否严格,是否还存在私搭乱建现象,并在沿途通过案例剖析、现场宣讲、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清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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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琪轩表示:“下一步我们各方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综合施策,做实违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取证、跟踪监督、裁判追责等方面的工作联动,加大行政处罚、刑事惩戒和民事追责力度,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全链条、全方位追责,形成严厉打击破坏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一案办理到一域治理的良好效果,有效保护秦岭原始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完整性、原真性,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来源: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编:王芳玲

编审:杨海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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