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陕西
07-01
法治头条陕西讯(□王宝妮 作者 毛永霞)6月30日,长武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跨省购买摩托车引发的纠纷,让原本僵持不下的买卖双方握手言和,维护了公平与和谐。
原告秋某与被告柳某通过微信聊天订立了雅马哈牌摩托车买卖合同,经双方沟通达成一致付款购车,后被告将摩托车通过货运物流由四川跋山涉水来到长武。然而,摩托车自落地长武后就频繁出现故障无法骑行。原告联系被告维修后仍无法发动,双方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原告一气之下将摩托车货运回被告处,并要求被告退货款及维修费、货运费共计18000元。被告却以原告使用不当为由拒绝,双方争执不下,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无法联系,法官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了被告父亲,向其释法明理,父亲表示愿意协助法院联系被告并积极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来。考虑到双方异地,被告如果线下应诉,时间长、花费大,法官遂决定采取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被告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质量责任规定,明确销售者需保障商品质量,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退货退款;同时,也劝解原告体谅被告实际难处,寻找折中的解决办法。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退货款12000元,产生的物流费由被告承担。至此,这起跨省摩托车买卖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要选正规平台和商家,仔细查看商品详情、留存交易凭证,遇到问题及时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来源:长武法院
责编:王芳玲
编审:杨海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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