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湖南头条号
05-15
5月13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江龙一行到嘉禾县人民检察院调研侦查监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元清,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水祥,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晓华及刑检部门干警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水祥汇报了2019年以来侦查监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情况。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元清就案件批捕、起诉环节的办理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作了汇报交流。
今年以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实行“捕诉一体”模式办理刑事案件,共受理准逮捕案件42件59人,批准逮捕37件56人,不批准逮捕8件8人。目前在办涉恶案件均已提前介入,已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件14人,经审查认定为涉恶案件2件5人。
何江龙对该院侦查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对案件办理严把质量关,侦查监督工作有亮点,纠正漏捕增长幅度高。同时对侦监工作和涉黑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一是坚守法律底线,严把案件质量关。要继续将批捕工作做好,降低批捕率,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二是坚守法律监督观念,推进两项监督。结合捕诉一体实际情况,优质高效办理捕诉案件,做好监督工作。三是以省院考核为抓手,争创一流成绩。要加强案件提前介入,在做好全面工作的基础上抓出嘉禾检察工作特色,抓好亮点培育,带动短板问题的解决。(通讯员:周中东)
来源:嘉禾县人民检察院
(编审:陈龙 责编: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