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昆明头条号
09-27
9月22日,麻栗坡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在林业站的协助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飞狐。
当天18:30点左右,马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只野生动物跑到了居民家中,现已被抓获,希望民警帮忙处理一下。接警后,马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同时联系林业站工作人员一同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民警发现在一个笼子里装着一个大号的“松鼠”,地上还放着一些瓜子,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小心谨慎”的将其“救”下。
在经翻阅相关资料,确定这只长着一张狐狸似的脸孔,灰色毛发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飞狐,十分稀有。经初步判断,其可能是下山觅食时误闯到居民家中,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所上悉心照料,在给它喂了一些水果和水后,民警细致的给“它”做了一个全身检查,检查了解到“它”身体健康,同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经询问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部门,我所民警将“它”带至符合其生存的野外环境,将它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示: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若发现野生动物不要私自处理或者非法捕杀、售卖,而是立即报警等待专业人员处理。同时呼吁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和谐的人与自然美好环境。
来源:麻栗坡县公安局
(编审:李玉辉 责编:字亚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