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昆明头条号
10-13
10月13日上午,武定县人民法院首个生态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在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举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继成主持揭牌仪式。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余文乾,武定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明乾共同为生态巡回审判点揭牌。
武定县委政法委、县政协、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以及楚雄中院、县法院相关干警参加上述活动。
余文乾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形成了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省级园林县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他强调,武定法院要以生态巡回审判点的设立为契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方便群众的优势,扩大巡回审判辐射面和影响力;要完善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协同,多措并举,形成守护好绿水青山的工作合力;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使命担当,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为美丽武定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肖继成表示,武定法院将把生态巡回审判点打造为环境资源审判基地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畅通环境资源纠纷司法救济渠道,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模式,努力构建专业的环资审判运行机制,倾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注重惩防并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多途径、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努力将巡回审判点打造成一个流动的办案平台、一个移动的法治宣传阵地,让人与自然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守护好罗婺大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地处滇中高原北部,云贵高原西侧,金沙江一级支流普渡河流域,狮子山巍然屹立于此,森林面积1360公顷,形成了一个展现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和丰富生物多样性的博物馆。
自然保护区共有4个植被型,6个植被亚型,10个群系,所记录群落共有14个,形成了典型的滇中高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狮子山植物区系起源古老、联系广泛,拥有大量古老、特有、孑遗植物类群,保护区内共有珍稀濒危植物4种,食用植物20多种,药用植物300种以上,该植物区系也成为了滇中高原植物区系的一个缩影。除了丰富的植物资源,狮子山保护区内还生活着175种野生动物(陆栖脊椎动物),其中树鼩、豹猫被列为CITES附录Ⅱ物种,中国特有种有川西白腹鼠、大耳姬鼠、大绒鼠、滇绒鼠、西南兔5种,国家Ⅱ级保护物种有楔尾绿鸠、白腹锦鸡、红隼、普通鵟、松雀鹰、鸢、雕鸮7种。同时,狮子山保护区内湿润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为各种真菌的生长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孕育了丰富的真菌资源。狮子山保护区现已发现大型真菌21种,其中食用菌有18种。
自然保护区内的武定狮子山素有“西南第一山”之称,是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狮子山保护区内古树凌霄、林海蔽日、怪石嶙峋、鸟语蝉鸣,自然风光秀甲滇中,是武定人民的福山宝地。
武定法院此次设立生态巡回审判点,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做实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举措。巡回审判点集司法审判、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于一体,将助力共护生态环境、共建生态屏障,不断将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向纵深推进,为保护区再添一张靓丽的“法治名片”。
来源:武定县人民法院
(编审:李玉辉 责编:字亚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