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陕西
03-26
法治头条陕西讯(□李若松)“原来彩礼不仅是‘面子’,更是受法律保护的‘里子’!” 3月25日上午,旬邑法院民事审判庭走进职田镇马家堡村文化广场,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开展“深化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专题普法宣讲活动,现场百余名乡镇群众围坐一堂,在“接地气”的讲解中,老百姓对农村涉彩礼等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以案释法”讲透新规要点
活动中,旬邑法院干警以“小案例”引出“大道理”,结合近年来审理的涉彩礼纠纷案件,逐条解析司法解释核心内容。明确了彩礼范围:通过列举“见面礼”“改口费”等常见名目,说明“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贵重财物”才属彩礼,避免“一刀切”认定。细化了返还条件:针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三种情形,用“订婚后悔婚是否退彩礼”“婚后三天离婚如何处理”等案例,讲清“酌情返还”的裁判逻辑。扩大了诉讼主体:强调彩礼纠纷中,可将实际给付方、接收方及其父母列为共同当事人,解决“谁来告、告谁”的实操难题。
“互动问答”直击群众关切
“同居两年没领证,彩礼要退多少?”“嫁妆算不算彩礼?”面对群众抛出的问题,法官现场“会诊”,用“法律+情理”双视角回应。法律层面:根据共同生活时间、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返还比例,同居越久、共同开销越大,返还越少;情理层面:倡导“婚事新办”,通过“低彩礼”减轻家庭负担,现场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120余份。
“多元多样”深化普法实效
活动现场,法院通过群众提问、解析热点等方式,深入群众,解答法律问题。讲解婚前财产约定、离婚冷静期等知识。通过课堂宣讲、普法手册等形式,将司法解释转化为“乡村俚语”。村民李大姐感慨:“以前觉得彩礼是‘私事’,现在知道法律既能保护咱老百姓的钱袋子,也能刹住‘天价彩礼’的歪风!”
此次活动通过“讲解+宣传”双模式,实现涉彩礼纠纷“预防-化解-教育”闭环。下一步,旬邑法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乡村”等活动,让司法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来源:旬邑法院
作者:宇文阳
责编:王芳玲
编审:杨海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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