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湖南
03-31
(通讯员:刘静)为了充实展览馆内展演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以便吸引更多客户前来观看,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2020年3月30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均全、检察员刘珺对被告人丁宇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丁宇注册成立了一生态旅游开发公司后,租赁商铺用于经营“兔小狐室内动物主题科普馆”。为了吸引更多客户前来观看展览, 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丁宇先后分三次非法向他人收购了“绿鬣蜥”、“泰伽巨蜥”、“黑喉巨蜥”,其中,“绿鬣蜥”因饲养不当死亡后被丢弃,“泰伽巨蜥”、“黑喉巨蜥”被放置于展览馆内爬行动物馆向外展示。2019年9月,丁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其非法收购的“泰伽巨蜥”、“黑喉巨蜥”上交公安机关。经鉴定,“泰伽巨蜥”、“黑喉巨蜥”均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
“刑法从严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不仅仅是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是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防范公共卫生风险。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希望被告人丁宇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守护公共利益,推进绿色发展。”检察官王均全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
法庭依法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被告人丁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依法判决丁宇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扣押的两只蜥蜴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
(编审:陈龙 责编:黑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