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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公安森警大队多措并举严打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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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助力建设蕉城区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近年来,宁德市蕉城公安分局充分发挥森林警种执法效能,全方位推动组织部署、全链条突出打击整治、全平台营造宣教氛围,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全区侦办涉野生动物领域刑事案件37起,收缴野生动物34只、象牙2件,羚羊角1件,成效居全市前列。

  全方位推动组织部署

  蕉城公安分局将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分局年度工作重点,并立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特点,结合绿盾、昆仑、雷霆等行动,构建以森林警种为业务主导,基层派出所为打击基础,网安、治安、技侦等警种协作配合的合成作战机制,深入推进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打击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提升打击破案效能,推动我区全境陆生野生动物列入禁猎区、禁猎期规划十年,明确禁止使用猎捕工作及猎捕方法等各项政府举措高效落地生效。

  全链条突出打击整治

  巡逻排查堵住源头。对辖区网具点进行集中清查宣传,从源头遏制非法猎捕工具泛滥势头;采用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对蕉城区全域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开展日常巡查,压实一线警力到山场田间,海岸湖泊、湿地等重点区域,提高林区见警率,力争在源头上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今年4月,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通过日常工作巡查和蹲点侦查,查获黄某某在家中用于宠物饲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八哥鸟类一只,画眉鸟一只、小太阳鹦鹉一只、金太阳鹦鹉两只、鹩哥一只,后顺藤摸瓜,破获阮某某非法狩猎案,目前该案已移交古田公安局办理。

       线上线下封住通道。盯紧猎捕、宰杀、贩卖、食用各环节,发挥森林警种业务主责作用,牵头组织派出所深入山林、市场、餐馆、养殖场、物流公司、沿海码头等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拉网式清查摸排,严打整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贩卖和滥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实现线下清源;强化对淘宝、京东、微博、微信朋友圈及各类贴吧网站等网络平台的监测,及时发现涉案线索,封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通道,实现线上净网。期间,森林警察大队通过网络平台抓获3名涉嫌非法收购和尚鹦鹉、太阳锥尾鹦鹉、画眉、鹩哥、陆龟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嫌疑人。

       专项打击管住市场。聚焦公安主责主业,坚持“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侦办,把重点放在捣窝点、打团伙、破网络上,按照“打大、攻坚、克难”原则,组织开展绿盾、昆仑及“打击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等各类专项行动;期间,森林警察大队通过情报导侦,历时三年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加工和贩卖野生动物特大案,辐射宁德屏南、三明大田、泉州南安以及漳州诏安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涉案猫头鹰、穿山甲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及麂、野猪、棘胸蛙、眼镜蛇等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十余种,涉案交易额高达300余万元。

  全平台营造宣教氛围

  分发《拒售拒食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平衡》等宣传材料,制作海报、横幅、展板,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全区农村基层。在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等主流媒体,“蕉城公安”微信公众号、“新宁德”、“法治头条”等新兴网络平台,报道我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举措和成效,野生动物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侦办情况等,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10月27日,蕉城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以10月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在宁德东湖湿地公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保护生物多样性知识,买卖、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社会广泛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引导公众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营造不惊扰野生动物,不捕杀、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在10月12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强调: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野生动物保护则是构建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一环,蕉城公安分局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公安局党委的统筹引领作用,森林警种的业务主导作用,派出所的基层基础作用,业务警种的合成作战作用,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不懈奋斗者,让“生态美”成为蕉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亮丽名片。(通讯员:胡容妃

来源:蕉城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

(编审:万相荣 责编:叶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