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昆明头条号
04-15
近年来,随着大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罕见的野生动物,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近日,云南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民联手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牛背鹭。
热心市民报警称,在野外捡到一只带伤的大鸟,请求帮助。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经初步核查,大鸟疑似翅膀受伤,导致无法飞行。随后,民警联系林草局。经鉴定,该动物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放牛郎”—牛背鹭。
据了解,牛背鹭是唯一不食鱼虾而以昆虫为主食的鹭类,也捕食蜘蛛、黄鳝、蚂蟥和蛙等其他小动物。其与家畜,尤其是水牛形成了依附关系,常跟随在家畜后捕食被家畜从水草中惊飞的昆虫,也常在牛背上歇息,故名牛背鹭,俗称“放牛郎”!目前,受伤的牛背鹭已移交林草部门。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对维护生态平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1掌握知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正确的野生动物保护理念。
2拒绝食用,坚决做到不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拒绝野生动物当“盘中餐”和“商品”,坚决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拒绝食用、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遇见举报。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违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
4.注意防护。发现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时,不可视而不见或私养,禁止徒手抓拿、食用或买卖,在保护自身安全和避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林草管理部门报告。
5.拒绝饲养不购买、不饲养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人类不应当限制其自由。各种野生飞禽、爬行类动物,身上都有无数未知病毒,不饲养,不仅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更是对人类自身安全的保护。
警方呼吁: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广大市民朋友,若遇到受伤、受困的珍稀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请及时救助或寻求警方帮助,遇到不法分子捕鸟、伤鸟,请立即拨打110报警。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来源:永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编审:李玉辉 责编:张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