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昆明头条号
08-05
为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云南省怒江州福贡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组织警力对辖区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进行走访摸排,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期间,查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近日,福贡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组织警力对架科底乡林区开展日常巡逻,在对上山归来村民作例行检查时发现一男子斜挎的编织袋内疑似有珍贵野生动物鸟类死体2只。经聘请司法中心人员鉴定,2只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血雉。经查,犯罪嫌疑人邓某在上山采挖竹叶菜过程中,发现有他人布下而放空的扣子,随即便将扣子重新布下,在返回过程中邓某发现扣子上已经捕获到了2只鸟类,邓某便把捕获到的鸟装入自己的编织袋内后归家。
目前,邓某已被福贡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定依法作出相应的法律制裁。广大群众应积极主动保护野生动物,对偷猎、捕杀行为大力举报,形成与自然环境互利共生的良好局面。
来源:福贡警方、森林警察大队
(编审:李玉辉 责编:张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