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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德庆县悦城镇创新协同化治理调解乡镇矛盾纠纷

法治广东

03-03

  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一直以来都是乡镇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悦城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乡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过程当中,积极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优势资源整合,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服务于群众,为全镇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协同化治理,“整合资源”化纠纷

  

  一是党建+。悦城镇党委完善了网格化排查预警和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协助,村居参与”的局面;二是专业+。调解队伍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工会等部门专家解纷资源,让毎一次调解涉及的具体问题都有专家参与,并邀请两方都熟悉的乡贤参与调解,让双方有足够的心理安全感,让双方感觉来调解室不是对其进行惩罚教育而是从心沟通与开导协商,大大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志愿+。调解主体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参与转变,民间力量参与调解,变单线排查为网格协同。

  

  多元化服务,“调治相问”助疏导

  

  多年来,悦城镇党委创新调解理念,针对镇村矛盾多家庭、邻里、情感纠纷为主的现象,充分运用心理疏导入心、伦理感化入情、普法教育入理、协平衡利益的“二入一平”“四位一体”的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帮助当事人认清自己的问题并逐步调整自我心态,很多矛盾纠纷都自然化解或有了清晰的调解突破口。

  

  借力止讼,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调解完成后,悦城镇党委充分利用“粤心安”心理服务平台,在回访过程中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心理服务,进行心理疏导,化解当事人积怨的情绪,消除公事公办、案结事了的冷漠态度,使当事人感觉到调解团队的人文关怀,做到案子了结、心结打开、助人自治。

  

  调解案例:村民承包山场合同纠纷

  

  2021年1月6日,悦城镇依法治理中心收到罗洪村委会罗东村村民周某与邻村曾某之间的承包山场合同纠纷,双方恶向,纠纷一度激化,多次报警。镇依法治理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利用四位一体的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同时向他们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并指出了双方各自的错误所在,尤其是曾某在合同到期后未能及时归还山场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依法将会承担违约责任。

  

  2022年1月30日,双方当事人在德庆县悦城镇依法治理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和社会力量的合力调解下签订调解协议书,纠纷得到了解决。

  

  2022年2月10日,德庆县悦城镇依法治理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周某与曾某进行回访,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硫导,通过心理服务,彻底解决了矛盾纠结,双方没有任何积怨,握手言和。(思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