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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斗门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法治广东

03-16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加强校园内法治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而当青少年在遇到不公正遭遇时,也能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2022年3月9日下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应邀参加珠峰实验学校举办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防范措施”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据统计,本次讲座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约2000份,参加讲座的师生大多来自初一初二年级,约有700人参加。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防范措施”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进入或将要进入青春期的学生们,虽然外观趋向成人模样,但是心理仍还未成熟,对待许多事情还处于探索期,此时的法治教育,就像是一盏明灯,指引着学生做出正确的选择。在讲座上,斗门区普法办主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公职律师蒙先伟以“青少年可能触犯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其防范措施”为主题,通俗易懂地向学生们阐明了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及正当防卫的概念以及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侮辱罪、诽谤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常见罪名的构成要件,用专业的视角为师生们解读现实中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除了展示青少年可能触犯的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征,更重要的是告诫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将抽象的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灌输到学生们的脑海里。

  

  “强化学校‘防线’,向性侵和欺凌说不。”蒙先伟介绍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亮点,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明确了“强制报告制度”。在防治校园欺凌问题上,明确了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此外,蒙先伟还针对学生们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进行分析,提醒学生们纠正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有效引导学生们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斗门区珠峰实验学校副校长刘国富总结发言

   珠海斗门区珠峰实验学校副校长刘国富总结表示,本场讲座意义非凡,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让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同学们懂得从我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遵纪守法,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懂法、守法的学生。(肖顺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