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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交警进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 美丽乡村行

人民法治内蒙古头条号

04-17

  四月春耕好时节,交通安全不能缺。为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辖区泊尔江海子镇环卫工人和农民群众的道路安全意识,以春耕备耕时节为契机,4月12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胜区大队宣传民警联合泊江海中队走进辖区泊尔江海子镇农村地区积极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到群众身边。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农村地区环卫工人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环卫工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民警走进辖区泊尔江海子镇政府为“环境美容师”带去交通安全课,化身“宣讲师”为环卫工人讲好交通安全宣传课。

  活动中,民警根据环卫工人路面作业的工作特点,和群体年龄特点,开展一堂以“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结合辖区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用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从工作环境、事故易发时段、警示牌设立方法等多个角度,详细罗列了环卫工人路面作业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提醒路面作业工人在工作时,特别是清晨和傍晚光线差的特殊时段,一定要穿着具有反光性能的安全服,佩戴有反光标识的安全帽,作业时要放置锥形桶,驾驶环卫车辆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且一定不能违法驾驶,如闯红灯,酒驾,不看后方来车,随意穿插变道,行驶过程中突然马路中间停车等,提醒环卫工人要时刻确保自身安全,对周边交通运行状况时刻保持警惕心理,警惕车窗抛物,尽量在车流较小、车速较慢、停车状态下捡拾垃圾,避免因捡拾垃圾而发生交通事故。

  随后,民警为环卫工人们发放并讲解了《2022年交通事故警示录》、《鄂尔多斯市预防和整治酒驾醉驾工作实施办法》宣传册等。

  通过讲授交通安全课,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农村地区环卫工人群体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到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养成良好路面作业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农村春耕备耕道路安全出行环境,民警走进种子化肥商店、田间地头送“安全”到农民身边,护航春耕生产,化身农耕“伴奏”,为农民“奏响”“交通安全主旋律”。

  活动中,民警来到田间地头、种子化肥集散市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用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春耕春播期间群众出行集中、农用车辆出行增多的情况,特别是对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地宣传教育,讲解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不佩戴头盔以及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客货混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重点讲述了安全头盔的选择及正确佩戴方法,呼吁广大群众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系好安全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时刻遵法出行,牢固树立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此次以“春耕备耕”为契机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村驾驶人和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为确保农村“春耕备耕”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来源:鄂尔多斯市交管支队东胜区大队)

  

  编审:陈龙  责编:欧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