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法治头条 立即下载

陕西乾县公安深入开展“禁种铲毒”集中宣传行动

法治陕西

05-14

法治头条陕西讯□李强为从源头预防和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禁种铲毒工作,5月12日,乾县公安局禁毒办联合巡特警大队深入辖区各村田间地头、屋前房后、荒山荒地等,开展禁种铲毒集中宣传活动。 

1.jpg      

行动中,民警和禁毒社工组成多个小组,通过无人机全方位巡查的方式,对辖区内易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过一户、不放过一株、不留一块死角”。同时,工作小组深入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详细介绍毒品原植物的特征、生长习性以及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积极参与到禁种铲毒工作中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围。

2.jpg

此次禁种铲毒宣传行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群众对禁种铲毒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了群众的禁毒意识和法律观念,对遏制毒品原植物种植、减少毒品危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乾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和宣传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建设无毒、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3.jpg

那么,作为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危害我们大多有所耳闻,它到底长什么样?大家一起来认识什么是毒品原植物。

毒品原植物是指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吗啡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植物。毒品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树、麻黄草等。

如发现他人违法种植、销售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植物”再美 美不过生命之花 诱惑再大 大不过幸福之家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来源:乾县公安

责编:王芳玲

编审:杨海卿

免责声明:本文由该单位授权转发,归属权归原创单位所有。

360截图20250407152602023副本.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