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内蒙古
02-22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侦查办案的主动性和工作质效,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精准性,有效推进检察机关履职尽责,近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各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召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学习研讨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婵主持会议,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任婵检察长带头学习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并结合我院的主要办案数据以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情况进行了研究讨论。该评价指标新增11项,删除16项,现有56项,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评价和指引。院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针对具体指标立足办案实际,提出了共十条具体意见建议。
任婵检察长强调,数据是引导检察工作的指挥棒,检察官要通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作为,达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精准监督。
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各内设机构之间、与纪委监察委、公安、法院、司法局以及其他行政机关之间,在强化监督制约、案件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形成内外部工作合力,扎实有效落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标先进,追赶超越。(通讯员 张鹏 李敏)
编审:陈龙 责编:欧阳兰兰